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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特別是關于教師隊伍建設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要求,對標2035年建成教育強國目標,加強高素質中小學教師培養,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夯實創新人才培養基礎,近日,教育部印發《教育部關于實施國家優秀中小學教師培養計劃的意見》(以下簡稱“國優計劃”《意見》)。
《意見》提出,從2023年起,國家支持“雙一流”建設高校為代表的高水平高校選拔專業成績優秀且樂教適教的學生作為“國優計劃”研究生,在強化學科專業課程學習的同時,系統學習教師教育模塊課程(含參加教育實踐),為中小學輸送一批教育情懷深厚、專業素養卓越、教學基本功扎實的優秀教師。首批試點支持30所“雙一流”建設高校承擔培養任務,每年每校通過推免遴選不少于30名優秀理工科應屆本科畢業生攻讀理學、工學門類研究生或教育碩士,同時面向在讀理學、工學門類的研究生進行二次遴選,重點為中小學培養一批研究生層次高素質科學類課程教師。
《意見》明確,“國優計劃”包括推免選拔、在讀研究生二次遴選兩種選拔方式,包括試點高校自主培養或者與師范院校聯合培養兩種培養方式。支持培養高校為推免錄取的“國優計劃”研究生設計教師教育先修課程。鼓勵高水平高校面向全體在讀學生普遍開設教師教育選修課程。“國優計劃”研究生在本科階段選修教師教育課程所獲的學分可計入“國優計劃”研究生培養相關模塊課程學分。攻讀非教育類研究生學位且修完教育模塊課程的“國優計劃”研究生,通過教育碩士專業學位論文答辯,畢業時同時獲得教育碩士學位證書。
《意見》從納入免試認定、探索“訂單”培養、組織專場招聘、支持專業發展等方面提出系列從教激勵政策,并從研究生推免招生及經費支持、優配教育實踐基地、強化人才培養統籌等方面,提出教育部及相關部門、各地、培養高校對計劃實施給予的支持保障。
教育部關于實施國家優秀中小學教師培養計劃的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特別是2023年在中央政治局第三次、第五次集體學習時的重要講話精神,把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作為建設教育強國最重要的基礎工作來抓,健全中國特色教師教育體系,推動高水平高校為中小學培養研究生層次高素質教師,讓優秀的人培養更優秀的人,夯實拔尖創新人才培養基礎,經商財政部等有關部門,現就實施國家優秀中小學教師培養計劃(以下簡稱“國優計劃”)提出如下意見。
一、目標任務
從2023年起,國家支持以“雙一流”建設高校為代表的高水平高校選拔專業成績優秀且樂教適教的學生作為“國優計劃”研究生,在強化學科專業課程學習的同時,系統學習不少于26學分的教師教育模塊課程(含參加教育實踐),通過“國優計劃”研究生培養吸引優秀人才從教,為中小學輸送一批教育情懷深厚、專業素養卓越、教學基本功扎實的優秀教師。
二、選拔與培養
(一)選拔方式
1.推免選拔。具備高校推免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向“國優計劃”培養高校提出申請,經考查合格可通過推免方式被錄取為“國優計劃”研究生,攻讀“國優計劃”培養高校學術學位或專業學位研究生。
2.在讀研究生二次遴選。“國優計劃”培養高校面向非教育類研究生進行二次遴選,結合學生專業課成績和面試等綜合考察學生從教潛質,按照“優中選優,嚴格規范”的原則,遴選“國優計劃”研究生。
(二)培養模式
“國優計劃”培養高校通過自主培養或者與師范院校聯合培養的方式,為“國優計劃”研究生系統開設教師教育模塊課程,包括不少于18學分的教育學、心理學、中小學課程教學、科學技術史等內容,以及不少于8學分的教育實踐,全面落實高校教師與中小學教師共同指導教育實踐的“雙導師制”,強化師范生專業素養培養與教學基本功訓練。
支持“國優計劃”培養高校為推免錄取的“國優計劃”研究生設計教師教育先修課程,通過線上線下等方式,指導學生從本科第4年開始學習。參加研究生支教團的“國優計劃”研究生,支教實踐計入“國優計劃”研究生培養教育實踐學分。
鼓勵高水平高校面向全體在讀學生普遍開設教師教育選修課程。“國優計劃”研究生本科階段選修教師教育課程所獲學分可計入“國優計劃”研究生培養相關模塊課程學分。
攻讀非教育類研究生學位且修完26學分教師教育模塊課程的“國優計劃”研究生,通過教育碩士專業學位論文答辯,畢業時同時獲得教育碩士學位證書。專題研究論文、調查研究報告、案例分析報告和方案設計報告等都可作為教育碩士專業學位論文。
三、從教激勵
(一)納入免試認定
“國優計劃”研究生享受免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認定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簡稱免試認定)改革政策。修完規定學分的“國優計劃”研究生可參照教育類研究生免試認定相關規定,按程序申領中小學教師資格證書。
(二)探索“訂單”培養
探索建立“雙一流”建設高校與優質中小學的“訂單”培養合作關系,支持優質中小學與“國優計劃”研究生簽訂“訂單”培養協議。“訂單”培養的“國優計劃”研究生畢業后,按協議約定到相關中小學任教。
(三)組織專場招聘
各地要將“國優計劃”研究生作為基礎教育教師人才,做好引進工作。精心組織中小學到相關“雙一流”建設高校或在當地舉辦專場招聘會,開辟從教服務“綠色通道”,支持“國優計劃”研究生與中小學簽訂就業協議。
(四)支持專業發展
“國優計劃”培養高校要建立從教畢業生專業發展跟蹤服務機制,持續給予支持,特別是支持從教的“國優計劃”畢業生報考博士研究生,進一步提升專業水平。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及中小學要創造良好條件,支持“國優計劃”研究生創新開展教學,制訂五年一周期的專業發展支持計劃,通過優先安排參加國家級教師培訓、支持管理崗位鍛煉等,有計劃地幫助“國優計劃”研究生成長為基礎教育領軍人才,擔任中小學校領導人員,引領地方基礎教育改革發展。
四、實施保障
(一)加強政策激勵引導
“雙一流”建設高校研究提出“國優計劃”年度研究生招生計劃總量需求,并報教育部審核。對于核定的“國優計劃”招生數,教育部在年度研究生招生計劃管理工作中做增量安排,等額支持。對于“國優計劃”錄取的推免生源推薦高校,教育部在下一年度研究生推免計劃中給予相應的獎勵名額。教育部協調有關部門將高校“國優計劃”學生從教情況作為相關資金分配因素,在經費安排上予以引導支持。
(二)優配教育實踐基地
各地特別是“國優計劃”培養高校所在省份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支持“國優計劃”研究生培養工作,為培養高校選配優質中小學作為教育實踐基地,推薦一線中小學名師與教學骨干作為實踐導師,指導“國優計劃”研究生在實踐中提升教育教學能力。
(三)強化人才培養統籌
“國優計劃”培養高校要成立由學校負責同志牽頭的專項工作領導小組,依托與基礎教育聯系緊密的優勢學科設計培養方案,充分調動校內外資源,整合多學科的優質學術力量,凝聚高水平的教學團隊,開設厚基礎、寬口徑、多樣化的課程,支持“國優計劃”研究生培養。強化課程設置、教學組織、教育實踐、學術交流等環節的統籌,加強培養過程性考核,切實提升“國優計劃”研究生專業水平與教書育人本領。
五、工作要求
“國優計劃”研究生培養要作為“雙一流”建設高校的重要任務,先行試點,持續推進(首批試點安排見附件)。“雙一流”建設高校等高水平高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做好“國優計劃”研究生培養工作,為中小學培養輸送高素質教師,夯實教育強國建設基點,服務高質量發展。